江苏省电力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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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公司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实施细则
二○一二年六月目 录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 1
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 9
3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 26
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 39
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 42
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 50
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 59
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 61
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 73
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 83
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 91
12 防止 GIS、开关设备事故 ....................... 96
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 109
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 117
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 124
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150
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 175
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 178前 言
江苏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
订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包括了《国家电网公司十
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中全部条款,结合江苏公司电
网现状,细化并新增了部分条款,并用楷体表示;对未作细化的条款
仍按《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要求执
行,用宋体表示;本《实施细则》中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规程、文件
等若有更新,参照最新要求执行。为便于核对查找,《实施细则》的
条款编号与《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一致。
参加《实施细则》编制的部门和单位有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
监察部、发展策划部、基建部、营销部、科技信息部、物资部、机关
工作部、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省检修分公司和
部分市供电公司。并广泛征求了各市供电公司、省电力科学研究院、
省检修分公司、省建设分公司、省信通分公司和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等
单位的意见。
1总 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
版)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文(以下简称“十八项反措”)要求,
保障江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是在国网公司近年来颁发的各类输变电设备预防事
故措施、各类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和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
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文件,结合江苏
电网输变电设备安全运行方面的实际制定的。
《实施细则》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技术原则和重点要
求,但并未涵盖全部输变电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有些内容在已颁发
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
次重复列出。因此,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
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电网设备及接入电网的发电厂、大用
户的电气设备。
2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
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 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
家电网安监[2011]139 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
(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 号)、《关于印发<营销业
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
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
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
网基建[2011]1753 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
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
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 号)、《国
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
[2008]891 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
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
1.1.1 根据工作内容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风险分析,落实风
险预控和现场管控措施。
严格执行《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计划管理规定》,统筹基建、技
改、修理以及市政、用户等工程,详细编制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和班
组周工作计划,结合生产计划的编制认真开展班组承载力和作业风险
分析,制定落实现场风险预控措施,严格执行到岗到位制度,加强现
场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各类作业风险。
31.1.1.1 对于开关柜类设备的检修、预试或验收,针对其带电点
与作业范围绝缘距离短的特点,不管有无物理隔离措施,均应加强风
险分析与预控。
1.1.1.2 对于隔离开关的就地操作,应做好支柱绝缘子断裂的风
险分析与预控,监护人员应严格监视隔离开关动作情况,操作人员应
视情况做好及时撤离的准备。
电动操作的隔离开关就地操作时应选择在端子箱操作,手动操
作隔离开关就地操作时,操作人员应对被操作的设备进行试探用力,
同时注意检查传动部件是否正常。应充分考虑闸刀操作方向及人员站
位,便于异常情况下人员紧急撤离。
1.1.1.3 对于高空作业,应做好各个环节风险分析与预控,特
别是防静电感应和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1.1.1.4 对于业扩报装工作,应做好施工、验收、接电等各个
环节的风险辨识与预控 ,严格履行正常验收程序,严禁单人工作、
不验电、不采取安全措施以及强制解锁、擅自操作客户设备等行为。
对于输、配、农电工作,应认真开展作业现场勘察,分析查找作
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并严格执行。
1.1.2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采取可
靠的防护措施,并宜设立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对交叉作
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等安全
工器具。
2.作业现场的防火、防毒、防爆、防尘、防静电、防感应电等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实施细则
二○一二年六月目 录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 1
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 9
3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 26
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 39
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 42
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 50
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 59
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 61
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 73
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 83
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 91
12 防止 GIS、开关设备事故 ....................... 96
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 109
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 117
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 124
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150
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 175
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 178前 言
江苏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
订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包括了《国家电网公司十
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中全部条款,结合江苏公司电
网现状,细化并新增了部分条款,并用楷体表示;对未作细化的条款
仍按《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要求执
行,用宋体表示;本《实施细则》中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规程、文件
等若有更新,参照最新要求执行。为便于核对查找,《实施细则》的
条款编号与《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一致。
参加《实施细则》编制的部门和单位有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
监察部、发展策划部、基建部、营销部、科技信息部、物资部、机关
工作部、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省检修分公司和
部分市供电公司。并广泛征求了各市供电公司、省电力科学研究院、
省检修分公司、省建设分公司、省信通分公司和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等
单位的意见。
1总 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
版)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文(以下简称“十八项反措”)要求,
保障江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是在国网公司近年来颁发的各类输变电设备预防事
故措施、各类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和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
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文件,结合江苏
电网输变电设备安全运行方面的实际制定的。
《实施细则》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技术原则和重点要
求,但并未涵盖全部输变电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有些内容在已颁发
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
次重复列出。因此,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
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电网设备及接入电网的发电厂、大用
户的电气设备。
2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
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 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
家电网安监[2011]139 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
(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 号)、《关于印发<营销业
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
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
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
网基建[2011]1753 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
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
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 号)、《国
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
[2008]891 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
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
1.1.1 根据工作内容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风险分析,落实风
险预控和现场管控措施。
严格执行《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计划管理规定》,统筹基建、技
改、修理以及市政、用户等工程,详细编制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和班
组周工作计划,结合生产计划的编制认真开展班组承载力和作业风险
分析,制定落实现场风险预控措施,严格执行到岗到位制度,加强现
场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各类作业风险。
31.1.1.1 对于开关柜类设备的检修、预试或验收,针对其带电点
与作业范围绝缘距离短的特点,不管有无物理隔离措施,均应加强风
险分析与预控。
1.1.1.2 对于隔离开关的就地操作,应做好支柱绝缘子断裂的风
险分析与预控,监护人员应严格监视隔离开关动作情况,操作人员应
视情况做好及时撤离的准备。
电动操作的隔离开关就地操作时应选择在端子箱操作,手动操
作隔离开关就地操作时,操作人员应对被操作的设备进行试探用力,
同时注意检查传动部件是否正常。应充分考虑闸刀操作方向及人员站
位,便于异常情况下人员紧急撤离。
1.1.1.3 对于高空作业,应做好各个环节风险分析与预控,特
别是防静电感应和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1.1.1.4 对于业扩报装工作,应做好施工、验收、接电等各个
环节的风险辨识与预控 ,严格履行正常验收程序,严禁单人工作、
不验电、不采取安全措施以及强制解锁、擅自操作客户设备等行为。
对于输、配、农电工作,应认真开展作业现场勘察,分析查找作
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并严格执行。
1.1.2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采取可
靠的防护措施,并宜设立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对交叉作
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等安全
工器具。
2.作业现场的防火、防毒、防爆、防尘、防静电、防感应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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