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2章:布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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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2章:布线系统
文本预览
GB 16895.6-2000
前 旨
r习
本 标 准 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0364-5-52:1993《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 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
择和安装 第52章:布线系统》及其第1次修改件(1997年)制定的,在技术内容上与以上出版物等同。
本 标准 的 条文和表的编号顺序仍按IEC 60364-5-52编写,不作任何更改。
IEC 6 03 64-5-52的某些章条仅仅列出了标题或只规定了部分内容,其他内容正在考虑之中,本标准
采用时保留了这些章条的编制形式。
本 标 准 适用范围与国家标准GB 16895.1-1997《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
则》相同。
GB 1 68 95在《建筑物电气装置》总标题下共分以下七个部分:
第 1 部 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 2 部 分:定义
第 3 部 分:一般特性的评估
第 4 部 分:安全防护
第 5 部 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 6 部 分:检验
第 7 部 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本标 准 是 第5部分中的第52章。
本 标 准 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 标 准 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 标 准 由上海电缆研究所、湖洲久立耐火电缆有限公司、江苏宝胜电缆变压器有限公司、江苏新远
东电缆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 标 准 主要起草人:刘淞伯、屠涵海、周月亮、潘晨曦、虞正明。GB 16895.6-2000
IE C 前 言
1) I E C (国际电工委员会)是一个世界范围的标准化组织,它是由所有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
员会)组成。IEC的目的是促进电气和电子领域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除其他活动外,IEC
出版了国际标准。标准的编制工作是委托给技术委员会;任何对标准所涉及的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
委员会都参加这项工作。国际的、政府的和与IEC有联系的非政府的组织也参与了这项工作。IEC与国
际标准化组织ISO按两组织间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密切合作。
2) I E C 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由对其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专业委员会制
定,对所述及的问题尽可能达到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 以 标 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的形式出版的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推荐的方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
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认可.
4) 为 了 促进国际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应承担起在本国或本地区的标准中尽可能在最大程度上
明显地应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间如有不一致处应在其国家或地区标准
中明确指出。
国际 标 准 IEC 60364-5-52是IEC第64技术委员会:’‘建筑物电气装置”制定的。
该 标 准 文本以下述文件为基础:
片A6W4(ACJ0M)I1S 743 C4 a6 94 (1C*0a)A18 [8十 6 J4(ACOa-) A18J9 一 &6R4(AC0 DM)20 5A
投 票 表 决批准该标准的全部资料均可在上表列出的“投票表决报告”中查到。
IEC 6 03 64在总题目‘建筑物电气装置”下由下列各部分组成:
第 1 部 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 2 部 分:定义
第 3 部 分:一般特性的评估
第 4 部 分:安全防护
第 5 部 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 6 部 分:检验
第 7 部 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物 电 气 装 置
第 5部 分 :电 气 设 备的选择和安装
GB 16 89 5. 6一 20 00
第 52 覃 : 布 线 系 统 idtIE C6 0364-5-52:1993
El ect ri ci ns ta lla tio ns o f b u ild in gs -
Pa rt 5 -Se le cti on a nd e rectiono fe lectricale quipment-
Ch ap ter 5 2;W i rin g s y ste ms
520 总则
520.1 选择和敷设布线系统时,电缆(导线)及其终端或中间接头以及它们的支承(吊架)和外壳,抗外
部影响的保护方法,都应使用GB1 6895.1-1997的基本原理。
注 :本 标 准一般也适用于保护线,但GB 16895.3-1997包含了对保护线更多要求。
520.2 引用标准
下 列 标 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 20 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 EC 60529:1989)
GB 7 25 1.2-1997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对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的特殊
要 求 (id t I E C 60 43 9- 2: 19 87 )
GB /T 1 2666.2-1990 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第2部分:单根电线电缆垂直燃烧试验方法
(eq v I E C 60 33 2 -1 :1 97 9)
GB 1 68 95.1-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idtI EC 60364-1:1992)
IEC 6 03 64-3:1992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3部分:一般特性评估
IEC 6 03 64-4-473:1977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7章:安全防护 第473节:过电流保护
IEC 6 03 64-5-523:1983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2章:布线系统 第523节:载流量
IEC 6 06 14 电气安装用导管的技术要求
IEC 6 12 00-52:1993 电器安装导则 第52章:电气设备的选择与安装布线系统
ISO 8 34 ,1975 耐火试验 建筑结构部件
52, 布线系统型式
521.1 如果有关产品标准中已包括了对外部影响的要求,则应根据所用导线或电缆的型号,按照表
52F的规定选择布线系统的敷设方法。
521.2 应根据敷设条件,按照表52G的规定选择布线系统的敷设方法。
521.3 布线系统的例子如表52H所示。
注 :未 包 括在本标准内的其他类型布线系统,如果符合本标准的一般规定要求,也可以使用。
521.4 母线槽系统:
母 线 槽 系统应符合GB 7251.2并应按制造说明书和本标准522(522-1.1,522.3. 3,522.8-1.6,
国家质It技术监份局2000-01一03批准 2000-08-01实施GB 16 89 5. 6 - 2 0 00
522.1 .8 .7 和522-1.8项除外),525,526,527和528各条的要求敷设。
521.5 交流回路
交 流 回 路的导体敷设在铁磁物质外壳中时,应使所有相线导体和中性线导体敷设在同一外壳中。
注 :假 如 这一条件不能满足,由于电磁感应会产生过热和超过允许的电压降。
521.6 管道和槽盒系统
假 如 所 有导体的绝缘均能耐受可能出现的最高标称电压,则允许在同一管道或槽盒内敷设多个回
路。
522 按外部影晌选择和徽设布线系统
注 :本 节 只包括IEC 60364-3的第32章中涉及的对布线系统较重要的外部影响。
522.1 环境温度(AA)(见 321.1 )"
522.1.1 选择和敷设的布线系统应适合现场的最高环境温度并保证不超过IEC 60364-5-523:1983的
表52A中所示的最高允许温度。
522-1.2 布线系统部件(包括电缆及其附件)应按制造厂规定或有关产品标准或说明书指定的允许温
度范围内敷设和作业。
表 52 F 布 线 系 统 选 择 (按 导 体 形 式 )
一鬓(P-0mcu}-9FIPhAA 2;s*},, a 05E.+}0F 5l}-! maaA}%++V. z- fl$I*+++Af e M R Fg uSAEN NA# +++iWt4A A * ( *'9O) tgi gw+++ s川
前 旨
r习
本 标 准 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0364-5-52:1993《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 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
择和安装 第52章:布线系统》及其第1次修改件(1997年)制定的,在技术内容上与以上出版物等同。
本 标准 的 条文和表的编号顺序仍按IEC 60364-5-52编写,不作任何更改。
IEC 6 03 64-5-52的某些章条仅仅列出了标题或只规定了部分内容,其他内容正在考虑之中,本标准
采用时保留了这些章条的编制形式。
本 标 准 适用范围与国家标准GB 16895.1-1997《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
则》相同。
GB 1 68 95在《建筑物电气装置》总标题下共分以下七个部分:
第 1 部 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 2 部 分:定义
第 3 部 分:一般特性的评估
第 4 部 分:安全防护
第 5 部 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 6 部 分:检验
第 7 部 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本标 准 是 第5部分中的第52章。
本 标 准 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 标 准 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 标 准 由上海电缆研究所、湖洲久立耐火电缆有限公司、江苏宝胜电缆变压器有限公司、江苏新远
东电缆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 标 准 主要起草人:刘淞伯、屠涵海、周月亮、潘晨曦、虞正明。GB 16895.6-2000
IE C 前 言
1) I E C (国际电工委员会)是一个世界范围的标准化组织,它是由所有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
员会)组成。IEC的目的是促进电气和电子领域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除其他活动外,IEC
出版了国际标准。标准的编制工作是委托给技术委员会;任何对标准所涉及的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
委员会都参加这项工作。国际的、政府的和与IEC有联系的非政府的组织也参与了这项工作。IEC与国
际标准化组织ISO按两组织间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密切合作。
2) I E C 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由对其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专业委员会制
定,对所述及的问题尽可能达到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 以 标 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的形式出版的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推荐的方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
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认可.
4) 为 了 促进国际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应承担起在本国或本地区的标准中尽可能在最大程度上
明显地应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间如有不一致处应在其国家或地区标准
中明确指出。
国际 标 准 IEC 60364-5-52是IEC第64技术委员会:’‘建筑物电气装置”制定的。
该 标 准 文本以下述文件为基础:
片A6W4(ACJ0M)I1S 743 C4 a6 94 (1C*0a)A18 [8十 6 J4(ACOa-) A18J9 一 &6R4(AC0 DM)20 5A
投 票 表 决批准该标准的全部资料均可在上表列出的“投票表决报告”中查到。
IEC 6 03 64在总题目‘建筑物电气装置”下由下列各部分组成:
第 1 部 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 2 部 分:定义
第 3 部 分:一般特性的评估
第 4 部 分:安全防护
第 5 部 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 6 部 分:检验
第 7 部 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物 电 气 装 置
第 5部 分 :电 气 设 备的选择和安装
GB 16 89 5. 6一 20 00
第 52 覃 : 布 线 系 统 idtIE C6 0364-5-52:1993
El ect ri ci ns ta lla tio ns o f b u ild in gs -
Pa rt 5 -Se le cti on a nd e rectiono fe lectricale quipment-
Ch ap ter 5 2;W i rin g s y ste ms
520 总则
520.1 选择和敷设布线系统时,电缆(导线)及其终端或中间接头以及它们的支承(吊架)和外壳,抗外
部影响的保护方法,都应使用GB1 6895.1-1997的基本原理。
注 :本 标 准一般也适用于保护线,但GB 16895.3-1997包含了对保护线更多要求。
520.2 引用标准
下 列 标 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 20 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 EC 60529:1989)
GB 7 25 1.2-1997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对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的特殊
要 求 (id t I E C 60 43 9- 2: 19 87 )
GB /T 1 2666.2-1990 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第2部分:单根电线电缆垂直燃烧试验方法
(eq v I E C 60 33 2 -1 :1 97 9)
GB 1 68 95.1-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idtI EC 60364-1:1992)
IEC 6 03 64-3:1992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3部分:一般特性评估
IEC 6 03 64-4-473:1977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7章:安全防护 第473节:过电流保护
IEC 6 03 64-5-523:1983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2章:布线系统 第523节:载流量
IEC 6 06 14 电气安装用导管的技术要求
IEC 6 12 00-52:1993 电器安装导则 第52章:电气设备的选择与安装布线系统
ISO 8 34 ,1975 耐火试验 建筑结构部件
52, 布线系统型式
521.1 如果有关产品标准中已包括了对外部影响的要求,则应根据所用导线或电缆的型号,按照表
52F的规定选择布线系统的敷设方法。
521.2 应根据敷设条件,按照表52G的规定选择布线系统的敷设方法。
521.3 布线系统的例子如表52H所示。
注 :未 包 括在本标准内的其他类型布线系统,如果符合本标准的一般规定要求,也可以使用。
521.4 母线槽系统:
母 线 槽 系统应符合GB 7251.2并应按制造说明书和本标准522(522-1.1,522.3. 3,522.8-1.6,
国家质It技术监份局2000-01一03批准 2000-08-01实施GB 16 89 5. 6 - 2 0 00
522.1 .8 .7 和522-1.8项除外),525,526,527和528各条的要求敷设。
521.5 交流回路
交 流 回 路的导体敷设在铁磁物质外壳中时,应使所有相线导体和中性线导体敷设在同一外壳中。
注 :假 如 这一条件不能满足,由于电磁感应会产生过热和超过允许的电压降。
521.6 管道和槽盒系统
假 如 所 有导体的绝缘均能耐受可能出现的最高标称电压,则允许在同一管道或槽盒内敷设多个回
路。
522 按外部影晌选择和徽设布线系统
注 :本 节 只包括IEC 60364-3的第32章中涉及的对布线系统较重要的外部影响。
522.1 环境温度(AA)(见 321.1 )"
522.1.1 选择和敷设的布线系统应适合现场的最高环境温度并保证不超过IEC 60364-5-523:1983的
表52A中所示的最高允许温度。
522-1.2 布线系统部件(包括电缆及其附件)应按制造厂规定或有关产品标准或说明书指定的允许温
度范围内敷设和作业。
表 52 F 布 线 系 统 选 择 (按 导 体 形 式 )
一鬓(P-0mcu}-9FIPhAA 2;s*},, a 05E.+}0F 5l}-! maaA}%++V. z- fl$I*+++Af e M R Fg uSAEN NA# +++iWt4A A * ( *'9O) tgi gw+++ s川